藥品回收怎麼查?食藥署三級分類與民眾查詢步驟整理

首次發布:

文章署名:藥品喵編輯團隊

內容分工:用藥知識整理(AI 協作編輯角色)

此角色是公開標示的虛擬內容分工,不代表真人作者、專業資格或已完成的人工審閱。編輯政策與 AI 使用說明

藥品回收訊息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官網為準。依《藥品回收處理辦法》(112-10-20修正,2026-09-06查閱未標廢止)第2條分三級;第3條:第一級一個月內、第二級兩個月內完成回收,第三級自許可證到期次日或包裝標籤仿單核准變更次日起六個月內。第一、二級通知期限見第10條(公告次日起24小時內)。若批號在列,停止使用並洽原處方醫師或藥師;本文不判斷個案是否該換藥。

# 藥品回收怎麼查?食藥署三級分類與民眾查詢步驟整理

> 說明: 內容依全國法規資料庫與食藥署公開頁整理,不提供個人用藥建議。對正在使用的藥品有疑慮,請洽就診醫師或藥師。本文屬專業審閱標記稿,不代替藥師或醫師判斷。

新聞報導某個藥品被回收,怎麼確認自己手上那盒是不是受影響的批號?食藥署提供官方查詢管道,可依品名或批號確認回收狀態。以下整理查詢步驟、三級分類的意義,以及確認受影響後建議的做法。

---

一、台灣藥品回收的法規依據

藥品回收在台灣由《藥事法》第八十條及其授權的《藥品回收處理辦法》規範。《藥品回收處理辦法》最近一次修正日期為民國112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0日),本文查證日期為2026年9月6日,查詢全國法規資料庫時該辦法未標廢止,視為現行有效,引用條文時以查詢日版本為準,日後如有修正請以法規資料庫最新版本為準。

---

二、藥品回收分哪三級?

依《藥品回收處理辦法》第2條,應回收藥品分三級(對應《藥事法》第80條第1項相關款次),危害由重到輕:

| 回收等級 | 辦法怎麼寫(摘要) | 業者完成回收期限(第3條) | |----------|---------------------|---------------------------| | 第一級 | 偽藥、禁藥;確有損害生命、身體或健康事實;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有重大損害之虞的藥品/劣藥等 | 公告次日或依法認定應回收之日起 1個月 內 | | 第二級 | 第2條第一款第二目及第三目以外、同屬應回收的藥品/劣藥等 | 公告次日或依法認定應回收之日起 2個月 內 | | 第三級 | 藥事法第80條第1項第五款及第六款藥品 | 許可證到期日次日,或包裝、標籤、仿單經核准變更次日起 6個月 內 |

第一、二級通知(第10條):製造或輸入業者應在公告次日起(或依法認定之日起)24小時內,通知直接銷售的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衛生主管機關得依第7條在機關網站或大眾傳播媒體公布品名、許可證字號、批號、回收原因等。

回收對象(第4條):第一、二級及第80條第1項第七款公告回收,對象為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第三級為藥局及藥商。

停止調劑等(第5條第1項):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應自公告或依法認定之日起,停止該條所列藥品的輸入、製造、批發、陳列、調劑及零售。

---

三、民眾怎麼查詢藥品回收公告?

路徑一:食藥署主網站

  1. 開啟食藥署官網:www.fda.gov.tw
  2. 點選上方選單「業務專區」
  3. 點選「藥品」
  4. 找到「產品回收」連結,即可查詢

路徑二:食藥署消費者專區

食藥署另設有消費者專區,網址為 consumer.fda.gov.tw,點選「產品回收」分類,可依年份篩選或輸入關鍵字查詢。

查詢時可以用什麼資料找?

找到對應公告後,確認批號是否吻合,因為同一藥品可能只有特定批號被回收,其他批號不受影響。

---

四、確認我的藥批號在列,下一步怎麼做?

  1. 停止使用:若手上的批號確實在回收列表中,建議先停止使用。
  2. 聯繫原處方醫師或藥師:說明情況,詢問是否需要換藥或重新開立處方。緊急不適請就醫或撥 119,不要自行判斷能不能繼續吃。
  3. 退回藥品:可將藥品退回至原領藥的醫院藥局或社區藥局,配合業者回收。
  4. 若已出現不適:由醫療院所協助評估是否通報;通報窗口以食藥署當下公告為準,本文不寫死電話。

本文不提供個人是否應繼續用藥的建議,相關判斷請由醫師或藥師依個別狀況評估。

---

五、哪些情況通常不需要立即恐慌?

以上說明僅為一般資訊整理,個別情形請以醫師或藥師判斷為準。

---

六、本站藥品回收資料的說明

本站整理有藥品回收資料頁,資料來源為食藥署公告。本站資料非食藥署即時系統直接輸出,不應視為官方即時清冊,若需確認最新回收狀態,請以食藥署官方查詢結果為準。

---

常見問題(FAQ)

Q1:收到藥局通知說我領的藥被回收,需要怎麼做?

A:帶著手上剩餘的藥品回到原藥局或就診醫院,藥師會協助確認批號與後續換藥事宜。若緊急,請直接聯繫原處方醫師。本文不提供個案是否需要立即換藥的判斷,請由醫療人員依你的狀況評估。

Q2:回收公告是第二級,我已經吃了一段時間,有危險嗎?

A:第二級回收是指有損害之虞但非屬重大程度,具體風險因回收原因不同(如溶離試驗不符規格)而有差異。若你已服用且無明顯不適,建議在下次回診時主動告知醫師,由醫師依你的整體狀況判斷。本文無法對個案給出有無危險的結論。

Q3:看到新聞說某藥被回收,但食藥署網站查不到,怎麼辦?

A:回收公告時間可能有差距。請查食藥署官網與消費者專區,電話以該署網站公布的諮詢窗口為準。新聞與官方公告如有出入,以官方公告為準。

Q4:在醫院領的藥和在藥局買的藥,回收處理方式一樣嗎?

A:依第4條,第一、二級及第80條第1項第七款公告回收的對象包括醫療機構、藥局及藥商;第三級對象為藥局及藥商。第5條另規定應停止所列藥品的調劑及零售等。消費者持藥至原領藥處確認即可。本文不判斷個案流程。

Q5:第三級回收的藥,手上還有,能不能繼續用?

A:第5條規定,藥事法第80條第1項第五款及第六款藥品,經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驗章後,於藥品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內仍得販賣;仿單變更且完成通知者,得免辦理驗章。個別公告不同,請洽藥師或原處方醫師,本文不提供個別藥品能否繼續使用的結論。

本站相關標籤

#用藥安全與官方查證 #用藥民眾與家屬 #文章 #查詢 #藥品許可證查詢 #檢查清單

本站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