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力體能口服液 1.5 公克/ 5公撮是處方藥還是指示藥?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加力體能口服液 1.5 公克/ 5公撮(衛署罕藥輸字第000016號)的藥品分級為處方藥。處方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CARNITENE Oral Solution 1.5g/5mL
💊 內服液劑 · 許可證 衛署罕藥輸字第000016號
用於先天遺傳性代謝異常的續發性Carnitine缺乏症病患之急性慢性治療。
每日建議口服劑量與年齡及體重的關係:0-2歲建議每日劑量150 mg/kg,2-6歲100 mg/kg,6-12歲75 mg/kg,12歲以上及成人2-4g,依病情的嚴重性及醫師的判斷作調整。口服液必須先稀釋後才可服用。單一劑量之小瓶裝容量必須稀釋在一杯水中。
以上為藥證登載之核准用法,實際用法請依醫師、藥師指示與您的藥袋標示。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加力體能口服液 1.5 公克/ 5公撮(衛署罕藥輸字第000016號)的藥品分級為處方藥。處方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加力體能口服液 1.5 公克/ 5公撮的主要有效成分為 L-CARNITINE INNER SALT。以上為食藥署核准處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