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寶顆粒是處方藥還是指示藥?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小兒寶顆粒(衛署藥製字第017094號)註銷前的藥品分級為指示藥。此藥證已於2015/07/14註銷。
BABY ANTIPYRETIC GRANULES
💊 內服顆粒劑 · 許可證 衛署藥製字第017094號
退燒、止痛(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此為藥證註銷前登載的核准適應症,為歷史資料。
發燒或需要時服用,若症狀持續,則每4~6小時可重複服用,每24小時內不可超過4次,飯後半小時內服用為宜。成人每次0.7~1.05克(1~1.5包),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初次應使用最小建議劑量,再視症狀增減用量。
以上為藥證登載之核准用法,實際用法請依醫師、藥師指示與您的藥袋標示。
N02BE51 paracetamol, combinations excl. psycholeptics N02BA01 acetylsalicylic acid N02BE01 paracetamol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小兒寶顆粒(衛署藥製字第017094號)註銷前的藥品分級為指示藥。此藥證已於2015/07/14註銷。
小兒寶顆粒的主要有效成分為 ASPIRIN、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以上為食藥署核准處方資料。
不一定。藥品許可證可能因藥商未申請展延、自行申請註銷或產品停產等原因而註銷,這與藥品回收是兩件不同的事。本頁為歷史資料,不代表市面上仍有此藥品。手上若有此藥品,是否仍可使用請洽詢醫師或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