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痛妙舒錠是處方藥還是指示藥?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長安"痛妙舒錠(衛署藥製字第021023號)的藥品分級為指示藥。處方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TONMIESU TABLETS "C.A."
💊 錠劑 · 許可證 衛署藥製字第021023號
退燒、止痛(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發燒或需要時服用,若症狀持續,則每4-6小時可重複使用。每24小時內不可超過3次。飯後半小時內服用為宜。成人每次1錠,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
以上為藥證登載之核准用法,實際用法請依醫師、藥師指示與您的藥袋標示。
N02BE51 paracetamol, combinations excl. psycholeptics N02BE01 paracetamol N02BA05 salicylamide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長安"痛妙舒錠(衛署藥製字第021023號)的藥品分級為指示藥。處方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長安"痛妙舒錠的主要有效成分為 SALICYLAMIDE、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以上為食藥署核准處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