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隆"亞美芬錠500毫克(乙醯胺酚)是處方藥還是指示藥?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信隆"亞美芬錠500毫克(乙醯胺酚)(衛署藥製字第024609號)的藥品分級為指示藥。處方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AMIPHEN TABLETS 500MG (Acetaminophen) "SPC"
💊 錠劑 · 許可證 衛署藥製字第02460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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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燒、止痛(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發燒或需要時服用,若症狀持續,則每4 ~6 小時可重複使用,每24小時不可超過4次。成人每次1~2錠,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6歲以上未滿12歲,每次1/2錠~1錠;3歲以上未滿6歲,每次1/4錠 ~1/2錠;3歲以下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不宜自行使用。初次應使用最小建議劑量,再視症狀增減用量。
以上為藥證登載之核准用法,實際用法請依醫師、藥師指示與您的藥袋標示。
健保代碼 A024609100,現行健保支付價 0.20 元(生效 860801)。
| 健保代碼 | 支付價 | 有效期間 |
|---|---|---|
| A024609100 | 0.20 | 860801 ~ 無固定迄日 |
| A024609100 | 0.00 | 840301 ~ 860731 |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信隆"亞美芬錠500毫克(乙醯胺酚)(衛署藥製字第024609號)的藥品分級為指示藥。處方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信隆"亞美芬錠500毫克(乙醯胺酚)的主要有效成分為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以上為食藥署核准處方資料。
"信隆"亞美芬錠500毫克(乙醯胺酚)的健保代碼為 A024609100,現行健保支付價為 0.20 元。健保支付價為健保與藥廠間的給付金額,不等於藥局零售價或病人自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