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鼻塞酏劑是處方藥還是指示藥?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長安"鼻塞酏劑(衛署藥製字第026811號)的藥品分級為指示藥。處方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RHINITIS ELIXIR
💊 酏劑 · 許可證 衛署藥製字第026811號
緩解過敏性鼻炎、枯草熱所引起之相關症狀(鼻塞、流鼻水、打噴嚏、眼睛及喉部搔癢)。
一日3至4次,每次間隔4小時以上服用。成人每次5ml,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6歲以上未滿12歲,每次2.5ml;3歲以上未滿6歲,每次1.25ml;3歲以下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不宜自行使用。
以上為藥證登載之核准用法,實際用法請依醫師、藥師指示與您的藥袋標示。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長安"鼻塞酏劑(衛署藥製字第026811號)的藥品分級為指示藥。處方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長安"鼻塞酏劑的主要有效成分為 PHENYLEPHRINE HCL、TRIPROLIDINE HCL。以上為食藥署核准處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