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胃康懸浮液是處方藥還是指示藥?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得胃康懸浮液(衛署藥製字第038175號)的藥品分級為指示藥。處方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GASTRON EXTRA SUSPENSION
💊 內服懸液劑 · 許可證 衛署藥製字第038175號
ALUMINUM HYDROXIDE (DRIED GEL) 50.8MG、MAGNESIUM CARBONATE 47.5MG
成分與含量為食藥署核准處方資料。點成分名可看含同成分的其他核准藥品。
緩解胃部不適或灼熱感,或經診斷為胃及十二指腸潰瘍,胃炎、食道炎所伴隨之胃酸過多。
一天4次,或需要時服用。使用前請搖均勻。成人每次10ML(1包);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6歲以上未滿12歲,每次5ML(1/2包);3歲以上未滿6歲,每次2.5ML(1/4包);3歲以下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不宜自行使用。
以上為藥證登載之核准用法,實際用法請依醫師、藥師指示與您的藥袋標示。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得胃康懸浮液(衛署藥製字第038175號)的藥品分級為指示藥。處方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得胃康懸浮液的主要有效成分為 ALUMINUM HYDROXIDE (DRIED GEL)、MAGNESIUM CARBONATE。以上為食藥署核准處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