痰可舒發泡性顆粒是處方藥還是指示藥?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痰可舒發泡性顆粒(衛署藥製字第048890號)的藥品分級為指示藥。處方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Carboteine Efferescent Granules
💊 發泡顆粒劑 · 許可證 衛署藥製字第048890號
袪痰。
詳見仿單。
以上為藥證登載之核准用法,實際用法請依醫師、藥師指示與您的藥袋標示。
健保代碼 A048890166。官方健保用藥品項檔中,此品項未登載支付價金額(登載為 0),本站不推測其原因;實際給付狀態與金額請以健保署最新公告或您的醫療院所為準。
| 健保代碼 | 支付價 | 有效期間 |
|---|---|---|
| A048890166 | 0.00 | 2025/11/01 ~ 無固定迄日 |
| A048890166 | 8.30 | 2012/03/01 ~ 2025/10/31 |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痰可舒發泡性顆粒(衛署藥製字第048890號)的藥品分級為指示藥。處方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痰可舒發泡性顆粒的主要有效成分為 CARBOCYSTEINE (S-CARBOXYMETHYL CYSTEINE)。以上為食藥署核准處方資料。
痰可舒發泡性顆粒對應的健保代碼為 A048890166,但官方健保用藥品項檔未登載支付價金額。實際給付狀態請以健保署最新公告或您的醫療院所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