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治解顆粒 400 毫克是處方藥還是指示藥?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速治解顆粒 400 毫克(衛署藥製字第050060號)註銷前的藥品分級為處方藥。此藥證已於2016/09/07註銷。
Arbufen Granules 400mg
💊 內服顆粒劑 · 許可證 衛署藥製字第050060號
關節炎、關節痛、神經痛、神經炎、手術及外傷後之消炎、鎮痛。
此為藥證註銷前登載的核准適應症,為歷史資料。
成人:2~4包/天,依據醫師處方使用。每天最大服用量不要超過1600毫克。Arbufen顆粒計應溶解於50~100毫升的水後立即服用。
以上為藥證登載之核准用法,實際用法請依醫師、藥師指示與您的藥袋標示。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速治解顆粒 400 毫克(衛署藥製字第050060號)註銷前的藥品分級為處方藥。此藥證已於2016/09/07註銷。
速治解顆粒 400 毫克的主要有效成分為 IBUPROFEN。以上為食藥署核准處方資料。
不一定。藥品許可證可能因藥商未申請展延、自行申請註銷或產品停產等原因而註銷,這與藥品回收是兩件不同的事。本頁為歷史資料,不代表市面上仍有此藥品。手上若有此藥品,是否仍可使用請洽詢醫師或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