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特明眼用懸浮液0.5%是處方藥還是指示藥?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隆特明眼用懸浮液0.5%(衛署藥輸字第024397號)的藥品分級為處方藥。處方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Lotemax Ophthalmic Suspension 0.5%
💊 點眼懸液劑 · 許可證 衛署藥輸字第024397號
眼瞼結膜及眼球結膜、角膜及眼球前部構造等對類固醇有反應之發炎,如過敏性結膜炎,酒渣鼻角膜炎,表淺性點狀角膜炎,帶狀疱疹角膜炎,虹膜炎,睫狀體炎,以及其他感染性結膜炎等因需要減輕水腫與發炎而可接受類固醇之潛在風險者,及眼睛手術之發炎。
每次1-2滴,每天4次(眼瞼,球結膜,角膜和眼前部之發炎)手術後之發炎:手術後24小時內每次1-2滴,每天4次,直至手術後2星期。
以上為藥證登載之核准用法,實際用法請依醫師、藥師指示與您的藥袋標示。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隆特明眼用懸浮液0.5%(衛署藥輸字第024397號)的藥品分級為處方藥。處方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隆特明眼用懸浮液0.5%的主要有效成分為 LOTEPREDNOL ETABONATE。以上為食藥署核准處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