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烈明錠是處方藥還是指示藥?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亞烈明錠(內衛藥製字第002893號)的藥品分級為指示藥。處方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ALLERMIN TABLETS
💊 錠劑 · 許可證 內衛藥製字第002893號
緩解過敏性鼻炎、枯草熱所引起之相關症狀(流鼻水、打噴嚏、眼睛及喉部搔癢)及過敏所引起之搔癢、皮膚癢疹。
一日4次,每次間隔4小時以上服用。成人每次1錠,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6歲以上未滿12歲,每次1/2錠。3歲以上未滿 6歲,每次1/4錠。3歲以下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不宜自行使用。
以上為藥證登載之核准用法,實際用法請依醫師、藥師指示與您的藥袋標示。
健保代碼 N002893100,現行健保支付價 0.11 元(生效 2011/12/01)。
| 健保代碼 | 支付價 | 有效期間 |
|---|---|---|
| N002893100 | 0.11 | 2011/12/01 ~ 無固定迄日 |
| N002893100 | 0.18 | 890401 ~ 2011/11/30 |
| N002893100 | 0.20 | 840301 ~ 890331 |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亞烈明錠(內衛藥製字第002893號)的藥品分級為指示藥。處方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亞烈明錠的主要有效成分為 CHLORPHENIRAMINE MALEATE。以上為食藥署核准處方資料。
亞烈明錠的健保代碼為 N002893100,現行健保支付價為 0.11 元。健保支付價為健保與藥廠間的給付金額,不等於藥局零售價或病人自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