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和”愛舒達錠是處方藥還是指示藥?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正和”愛舒達錠(衛署藥製字第019159號)的藥品分級為指示藥。處方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ACETA TABLETS "C.H."
💊 錠劑 · 許可證 衛署藥製字第019159號
退燒、止痛(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發燒或需要時服用,若症狀持續,則每4~6小時可重複服用。每24小時內不可超過4次。成人每次1~2錠,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6歲以上未滿12歲,每次1/2~1錠。3歲以上未滿 6歲,每次1/4~1/2錠;3歲以下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不宜自行使用。初次應使用最小建議劑量,再視症狀增減用量。
以上為藥證登載之核准用法,實際用法請依醫師、藥師指示與您的藥袋標示。
健保代碼 A019159100,現行健保支付價 0.31 元(生效 890401)。
| 健保代碼 | 支付價 | 有效期間 |
|---|---|---|
| A019159100 | 0.31 | 890401 ~ 無固定迄日 |
| A019159100 | 0.33 | 860401 ~ 890331 |
| A019159100 | 0.50 | 840301 ~ 860331 |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正和”愛舒達錠(衛署藥製字第019159號)的藥品分級為指示藥。處方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正和”愛舒達錠的主要有效成分為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以上為食藥署核准處方資料。
“正和”愛舒達錠的健保代碼為 A019159100,現行健保支付價為 0.31 元。健保支付價為健保與藥廠間的給付金額,不等於藥局零售價或病人自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