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之300止熱栓劑是處方藥還是指示藥?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熱之300止熱栓劑(衛署藥製字第030554號)的藥品分級為指示藥。處方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ACETA 300 SUPPOSITORY
💊 栓劑 · 許可證 衛署藥製字第030554號
退燒、止痛(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發燒或需要時使用,若症狀持續,則每4~6小時可重複使用,每24小時內不可超過4次。成人每次1顆,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本藥不得剝半使用。
以上為藥證登載之核准用法,實際用法請依醫師、藥師指示與您的藥袋標示。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熱之300止熱栓劑(衛署藥製字第030554號)的藥品分級為指示藥。處方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熱之300止熱栓劑的主要有效成分為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以上為食藥署核准處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