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之200止熱顆粒是處方藥還是指示藥?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熱之200止熱顆粒(衛署藥製字第031159號)的藥品分級為指示藥。處方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ACETA 200 GRANULES
💊 內服顆粒劑 · 許可證 衛署藥製字第031159號
退燒、止痛(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發燒或需要時使用,若症狀持續,則每4~6小時可重複使用,每24小時內不可超過5次。成人每次2~4克(2~4包),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6歲以上未滿12歲,每次1~2公克(1~2包);3歲以上未滿6歲,每次0.5~1公克(0.5~1包);3歲以下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不宜自行使用。初次應使用最小建議劑量,再視症狀增減用量。
以上為藥證登載之核准用法,實際用法請依醫師、藥師指示與您的藥袋標示。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熱之200止熱顆粒(衛署藥製字第031159號)的藥品分級為指示藥。處方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熱之200止熱顆粒的主要有效成分為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以上為食藥署核准處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