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偉"痛奇液15毫克/毫升(乙醯胺酚)是處方藥還是指示藥?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翰偉"痛奇液15毫克/毫升(乙醯胺酚)(衛署藥製字第035789號)的藥品分級為指示藥。處方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ANALGESIC SOLUTION 15MG/ML "HANN VEI" (ACETAMINOPHEN)
💊 內服液劑 · 許可證 衛署藥製字第035789號
退燒、止痛(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發燒或需要時服用,若症狀持續,則每4~6小時可重複服用,每24小時內不可超過6次。成人每次10mL,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6歲以上未滿12歲,每次5mL;3歲以上未滿6歲,每次2.5mL;3歲以下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不宜自行使用。
以上為藥證登載之核准用法,實際用法請依醫師、藥師指示與您的藥袋標示。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翰偉"痛奇液15毫克/毫升(乙醯胺酚)(衛署藥製字第035789號)的藥品分級為指示藥。處方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翰偉"痛奇液15毫克/毫升(乙醯胺酚)的主要有效成分為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以上為食藥署核准處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