茗冠圖隆奮錠300公絲(乙醯胺酚)是處方藥還是指示藥?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茗冠圖隆奮錠300公絲(乙醯胺酚)(衛署藥製字第040928號)註銷前的藥品分級為指示藥。此藥證已於2023/07/07註銷。
TONIKER TABLETS 300MG (ACETAMINOPHEN) "JILLY"
💊 錠劑 · 許可證 衛署藥製字第040928號
退燒、止痛(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此為藥證註銷前登載的核准適應症,為歷史資料。
發燒或需要時服用,若症狀持續,則每4~6小時可重複服用,每24小時內不可超過5次。成人每次1錠,12歲以上適用成人劑量;6歲以上未滿12歲,每次1/2錠;3歲以上未滿6歲,每次1/4錠;3歲以下之嬰幼兒,請洽醫師診治,不宜自行使用。
以上為藥證登載之核准用法,實際用法請依醫師、藥師指示與您的藥袋標示。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茗冠圖隆奮錠300公絲(乙醯胺酚)(衛署藥製字第040928號)註銷前的藥品分級為指示藥。此藥證已於2023/07/07註銷。
茗冠圖隆奮錠300公絲(乙醯胺酚)的主要有效成分為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以上為食藥署核准處方資料。
不一定。藥品許可證可能因藥商未申請展延、自行申請註銷或產品停產等原因而註銷,這與藥品回收是兩件不同的事。本頁為歷史資料,不代表市面上仍有此藥品。手上若有此藥品,是否仍可使用請洽詢醫師或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