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拿疼速溶錠是處方藥還是指示藥?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普拿疼速溶錠(衛署藥輸字第024600號)的藥品分級為指示藥。處方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Panadol Extra Soluble Tablets
💊 發泡錠 · 許可證 衛署藥輸字第024600號
退燒、止痛(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痠痛、月經痛)。
發燒或需要時使用,若症狀持續,則每4-6小時可重複使用,每次一錠,初次應使用最小建議劑量,再視症狀增減用量。每24小時內不超過4次。本品不適宜12歲以下小孩服用。
以上為藥證登載之核准用法,實際用法請依醫師、藥師指示與您的藥袋標示。
N02BE51 paracetamol, combinations excl. psycholeptics N02BE01 paracetamol N06BC01 caffeine
依食藥署許可證登載,普拿疼速溶錠(衛署藥輸字第024600號)的藥品分級為指示藥。處方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普拿疼速溶錠的主要有效成分為 ACETAMINOPHEN (EQ TO PARACETAMOL)、CAFFEINE。以上為食藥署核准處方資料。